政策依據:
根據《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圳標準領域專項資金資助獎勵操作規程》(深市監規(2024〕8號)規定,加快構建深圳先進標準體系大力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開展標準化建設,現就2025年度深圳標準領域專項資金資助獎勵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申報對象:
1.申請專項資金資助的主體:應當是依法登記注冊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其他機構(財政全額核撥單位除外),在深圳實際經營,申請專項資金的有關標準業務歸口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管理或統計,并且符合相應資助條款規定的條件。
2.申請專項資金獎勵的主體:應當是依法登記注冊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其他機構,在深圳實際經營,申請專項資金的有關標準業務歸口深圳市管理或統計,并且符合相應獎勵條款規定的條件。
申報條件:
屬合同制資助項目,申請單位申報并通過專家評審同意立項后,由市業務主管部門與申請單位簽訂項目合同,明確項目驗收要求和完成時限,待項目驗收通過及專項審計完成后撥付資助資金。
申報條件:須是計劃在合同約定年度啟動或開展的項目,申請單位應具備大型宣傳培訓活動組織經驗目信譽良好,須提交活動策劃方案,并通過專家評審同意立項,按要求完成并通過驗收及審計等。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優先納入資助獎勵范圍:
(1)屬深圳市“20+8”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和未來產業領域:
(2)申報單位為中小微企業;
(3)落實市委、市政府在打造深圳標準領域的重點工作任務
(4)落實國家、省上級部門的工作任務。
資助標準:
根據項目驗收結果和審計報告,按項目實際支出給予不超過50萬的資助,年度資助項目總數不超過5項。